東風隨州專用汽車有限公司專業生產教練車,東風教練車,尖頭教練車,平頭教練車,半掛教練車,客車教練車,東風嘉運教練車,東風天錦教練車等各類教練車。 2016年2月1日,人們沉浸在喜迎新春佳節的濃濃氣氛中。上午8時10分許,張掖市甘州區堿灘鎮三壩村四社村民付某正由南向北行走至堿灘鎮三壩村立交橋南側約200米處時,突然一輛同方向駛來的貨車將其撞倒,當事人付某受傷,肇事車輛當場逃逸,付某經送醫院搶救無效后身亡。 接到報警后,張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甘州大隊事故調查中隊民警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勘查、拍照、取證、調取監控。為了盡快找到肇事車輛,民警多方尋找事發路段的目擊證人,赴汽車修理廠、汽車銷售商進行車型比對。經過細心比對,肇事車輛的車型基本確定。民警迅速對全市同類車型的信息進行全面核查,最終將肇事車輛的搜尋范圍鎖定在了某駕校的教練車上。 就在事故調查中隊的民警們苦苦尋找肇事車輛的同時,肇事司機卻在倉惶逃離現場之后做出了令人難以置信的舉動。肇事司機在短短數小時內,先后來到城區三家汽車修理廠,對受損的前保險杠、大燈等進行了緊急維修處理。在自認為天衣無縫后,肇事司機竟然若無其事的將車輛開到了所屬駕校繼續上班。 隨后,民警開始在張掖各駕校開展肇事車輛核查時,某駕校女教練王某所屬的一輛長城牌輕型普通貨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從外觀來看這輛車和其他正常教學的車輛沒有什么區別,但細細比對還是能夠發現破綻,這輛車的前保險杠及大燈有維修過的痕跡。經過現場遺留碎片的比對,民警最終認定該車為肇事車輛。僅僅十個小時,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經認定:根據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當事人王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未確保安全是造成本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月17日,從張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甘州大隊了解到,駕教練車致人死亡后逃逸的王某被移交檢察機關批捕。 |